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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统计局网络信息报送发布管理办法
2019-06-20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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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证内(外)部信息网的正常运行,及时更新、充实网站内容,逐步实现统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推进统计改革与统计建设,特制定统计网络信息报送发布管理办法:

  一、信息内容 

      1、各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上级有关统计工作方面的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决策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经局领导审定同意后刊发的党政领导有关统计工作的讲话、指示、批示(有原件的请同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3、经局领导审定同意后刊发的有关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社会经济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统计快报、月度资料、统计公报、统计年鉴; 

      4、各县区、各科室、各调查队、普查中心开展工作的进展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5、本局文件、简报、工作动态、领导讲话、有关通知、公告; 

      6、其它重要情况。 

      二、信息报送方式 

      本着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按照提供实时的、动态的统计信息,方便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内部的信息传递和交流,进行内部信息发布与服务的要求,切实搞好信息报送工作(外网信息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 

      1、每天17时前信息员要将应该报送的上网资料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到市统计局网络信息办登记审定。邮箱地址:HZBGS-SN@stats.gov.cn 

      2、文件类、统计分析类、统计数据类信息在对外公开发布的同时报送;其它信息在领导签发当天报送;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3、输入计算机的上报资料必须统一格式:文字类采用WORD格式,表格类采用EXCEL格式。 

      三信息上网发布 

      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上网信息的编辑及上网发布。将收到的上网信息分类整理、编录,并将编录及资料送呈主管局领导审阅,外网发布的信息要按有关保密制度进行审定,重要信息须经局长审定同意。对批准上网的信息进行加工、制作成网页,统一加载到统计局内部信息网上或外部网上,保证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对批准上报省统计局的信息要及时上报省局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 

      四、信息工作考核评比 

      要把上网信息的报送情况纳入当年目标任务之中,依照《网络信息管理考核评比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网络信息工作考核评比。 

  汉中市统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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