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36/2022-000008 | 发布时间: | 2017年09月25日 08:59 |
来 源: | 汉中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统计局 |
内容概述: |
汉中市统计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随机抽查 事项名称 |
“四上”联网直报企业统计情况检查 | ||
实施机关 | 汉中市统计局 | 承办单位 | 汉中市统计局 |
抽查比例(%) | 3% | 年度抽查频次 | 1次/3年(每年完成1%,三年3次) |
抽查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统计局组织管理全国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但是,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机构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由组织实施该项统计调查的调查机构负责查处。法律、行政法规对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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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类型 及数量 |
1340个 | ||
抽查内容 | 统计调查对象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 ||
抽查方式 及要求 |
随机抽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 | ||
事项编码 | 61070000025SJ00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