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
2019-05-21 11:14
来源: 访问量:
打印

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1号修改单的通知

国统字〔20196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出版社:

  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第1号修改单)已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9325日批准,自2019329日起实施。

  为确保统计调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经研究决定,新制定或修订的统计调查制度要严格执行第1号修改单。目前正在执行的统计调查制度从其规定。

1号修改单和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发布在国家统计局内外网统计标准栏目。

附件:1. 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docx

      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docx

     

国家统计局  

2019520

主办单位:汉中市统计局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101号   

备案号:陕ICP备14003207号-2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6107000036   汉中网安:61230001  

联系电话:0916-2626866 2626578

汉中市统计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市统计局”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