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实施《汉中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第三年。根据年度监测结果显示,各项妇女事业发展平稳,妇女权益保障与维护力度持续强化。
一、妇女事业发展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2023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98.06%,比上年提高11.16个百分点;产前筛查率98.74%,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7.29%,比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孕产妇贫血患病率7.92%,比上年下降0.88个百分点。强化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和后续诊治服务,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率分别达到100%、79.3%,均实现了“规划”目标。深入实施《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3年》,推进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持续加强艾滋病母婴传播防治,连续五年未发生艾滋病母婴传播。妇女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得到较好改善,女性全生命周期管理不断健全。
(二)妇女与教育
2023年,我市加大教育投入,女性受教育水平提高。学前教育得到普及,全市在园幼儿9.47万人,其中,在园女童4.6万人,占比48.6%,全市义务教育学龄儿童净入学率100%,充分体现了女性平等接受各阶段义务教育的权力;我市着力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推进高等教育提质培优,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4所,在校学生2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中女生占比47.6%;高等职业本专科在校生中女生占比59.86%,比上年提高3.44个百分点;高等学校在校生中女生占比53.59%,比上年提高0.36个百分点;特殊教育学校8所,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在校学生数1528人。女性高等教育入学人数逐年增加;女性青壮年文盲率为1.25%,比上年下降了0.11个百分点;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8.69年,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女性接受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
(三)妇女与经济
2023年,全市就业人数达169.6万人,女性占比45.7%,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25.3万人,女性占比41.0%,女性就业比例稳中有增。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执行力度,用人单位和女性劳动者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意识提高,2023年,全市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为66.3%,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得到维护,为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环境。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2023年,全市中国共产党女性党员比例达到24.4%,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市党代会女性代表比例和市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与上年持平。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已达到100%;县级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100%;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51.35%,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13.51%,比上年持平。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25.3%,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34%,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社会组织负责人中女性比例27%,比上年提高8个百分点,基层组织中女性占比与上年持平,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2023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中的女性32.83万人,占比50.5%,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中的女性108.5万人,占比50.0%,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中的女性11.91万人,占比50.2%,比上年提升3.8个百分点;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中女性14.08万人,占比41.9%,比上年提高7.9个百分点;女性参加生育、医疗保险人数稳步增加,2023年,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21.3万人,其中女性8.8万人,女性较上年增加1.1万人;女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66.2万人,比上年增长10.1%;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为16.4万人和149.8万人;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2023年底,机构养老服务女性享有人数为3285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为294个;城乡低保保障女性0.57万人,比上年增长16.3%,低保边缘家庭保障女性1.1万人,比上年增长10.0%。各类参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加强,保障了广大女职工的基本利益,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的增加,使妇女就学难、住房难、医疗难和法律问题援助难等问题得到有效的缓解。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2023年底全市有家风馆数量13个,最美家庭1005个,分别比上年增加2个和63个,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覆盖率达90%,妇联组织参与建设的城市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数135个,妇联组织参与建设的农村社区(村)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数1194个,婚姻家庭纠纷调解1704件,落实《汉中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对符合户籍条件和生育政策的二、三孩家庭,由子女户籍所在地县区分别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和1万元。多元调解促进家庭和谐,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断深化。
(七)妇女与环境
2023年,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91.49%,比上年提高1.07个百分点,加强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落实农村水源地保护措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3.25%,比上年提高6.45个百分点,卫生厕所不断推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83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9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97.31%,比上年提高0.07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连续三年达到100%。城市建设水平提高,生活环境品质提升,为妇女发展提供了优越的环境。
(八)妇女与法律
2023年,全市共破获强奸案件104起,拐卖妇女案件3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等)妇女卖淫案件36起。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取得新成效,签发针对女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12份,设立妇女法律援助站点270个,为551位妇女提供法律援助,获得司法救助女性181人。严厉打击侵害妇女犯罪活动,援助救助体系和反家暴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女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存在问题
随着社会事业发展,妇女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一)妇女健康有待持续加强。孕产妇健康关乎孕妇与新生儿双重健康,2023年,孕产妇死亡率为11.54/10万,比上年增加了6.27/10万,乳腺癌人群筛查率79.3%,比上年下降18.64个百分点。
(二)村(社区)“两委”成员中女性比例距“规划”目标还有差距。统计监测表明,2023年,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10.56%,低于“规划”目标30%以上;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27.3%,低于“规划”目标40%以上。
(三)妇女规划监测统计体系中个别指标取数难。《汉中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监测统计体系执行省统计局的标准,指标多,部分指标难取数,如“科学素质水平性别差”、“家务劳动时间性别差”、“女大学生就业率”、“女职工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等;规划年度监测部门落实难,个别部门监测中迟报、错报和漏报指标的时有发生。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妇女健康管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妇科学合理生育的观念,普及健康和营养知识;二是持续强化孕产妇管理,为确保孕产妇母子健康安全,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干预。三是增强妇女两癌筛查治疗能力,多方关注女性身心健康。
(二)保障女性平等参与基层管理的权利。贯彻男女平等原则,依法保障女性公平、平等参与基层管理权利;重点是解决村(社区)委会中主任占比问题,提升女性参与管理基层政权的比例,充分保障女性在基层管理中参与决策的权利和机会。
(三)提高妇女规划监测统计能力。妇女发展监测是一项系统工程,监测数据来源于党政司法社团等多个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合作,明确职责,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统计监测队伍,从人员经费上保障牵头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调研分析,全面、客观、真实地监测妇女发展状况,为进一步促进妇女事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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