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由以下九类统计报表组成。
一是综合性统计报表。包括:妇女儿童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二是关于卫生方面的统计报表。包括:卫生总费用,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保健情况,儿童健康情况,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结核病报告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HIV、AIDS报告情况,全国农村安全饮水基本情况等统计报表制度。
三是关于教育方面的统计报表。包括:全国教育事业基本情况、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及女学生数、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数、教育经费情况等统计报表制度。
四是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报表。包括:社会保障基本情况、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及累计结余情况、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传统救济基本情况等统计报表制度。
五是关于社会生活方面的统计报表。包括:社区服务设施基本情况、社会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情况、各种福利机构基本情况、孤残儿童和家庭收养儿童情况、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基本情况、分年龄组结婚登记情况、结婚率和粗离婚率等统计报表制度。
六是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状况的统计报表。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等统计报表制度。
七是关于公检法方面的统计报表。包括:全国社会治安基本情况、全国法律服务基本情况、全国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情况、全国法官及审理有关案件情况、全国法院判处女性犯罪案件情况等统计报表制度。
八是关于文化方面的统计报表。包括:全国各类少年儿童出版物情况、全国少儿图书馆、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情况、全国广播电视覆盖情况及编辑记者人数等统计报表制度。
九是有关人民团体统计报表。包括:全国残疾儿童基本情况、全国工会组织基本情况、全国妇女儿童社会活动基本情况、中国科协基本情况等统计报表制度。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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