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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01-20 16:49
来源: 汉中市统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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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统计局全面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市委依法治市办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稳步推进统计法治工作有序开展,普法宣传开创新局面,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有新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严格落实制度,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一是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按照《汉中市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明确夯实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负主体责任、纪检组负监督责任、统计人员负直接责任,形成从领导干部到工作人员的责任闭环。同时,在市局网站公布了统计违法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认真受理、核实、办理统计违法举报。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在市委第1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和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上组织学习了《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治统的法治思维。多次在局党组中心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党组书记、局长余春作了《筑牢底线思维、夯实防惩责任,奋力谱写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篇章》的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了统计干部依法统计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认真组织全局干部参加陕西省学法用法考试,取得人均98分的好成绩,名列全市前茅。三是严格落实统计违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统计违法案件由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党组书记、局长余春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县级干部为成员。统计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由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体审议,形成统计行政处罚决定。四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聘请制度。市局聘请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有关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查、修改以及其他的法律事项的办理,配合协助宣讲法律法规知识。五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全市统计系统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局要求,定期向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报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六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汉中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对统计执法启动、调查、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七是严格落实严重统计失信企业、统计从业人员公示制度。在汉中市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和统计从业人员失信信息公示平台上,对失信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依法公示,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立足长远,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一是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汉中市统计局“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原则,夯实工作责任,制定了工作措施,进一步细化了普法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确保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健全完善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制度。通过统计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电子政务网络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统计政务信息。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事项,实现统计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化、流程规范化、信息公开化,为打造透明、公信政府统计提供了保障。依法健全政府部门之间统计资料交换机制,实现统计信息资源共享。深化统计数据挖掘和分析,为党政领导决策、制定政策、宏观调控和社会公众生产生活提供信息依据和咨询服务。三是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建立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升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使统计行政决策更为民主和科学。四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了《汉中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汉中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汉中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和规范化。

(三)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统计氛围一是认真组织《意见》《办法》《规定》的再学习。及时印发传达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的通知,通过“四个结合”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进行了再学习。即:与党风廉政教育相结合,让全市统计系统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其主要内容和精神;与统计相关会议相结合,做到逢会必讲,让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了解熟知其主要内容和精神;与数据质量核查、执法检查相结合,利用座谈会向镇(办)副科级以上人员宣讲其主要内容和精神;与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让其主要内容和精神深入人心,时刻绷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这个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二是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市委党校。汉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市委党校培训课程。629日,邀请省局领导到市委党校对县级干部培训班、中青班、市县统计局干部进行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向领导干部宣讲统计法,不断增强其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法律意识,充分认识统计工作重要性,自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为汉中“三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把统计法治宣传融于统计工作各个环节。通过专业会议、报表布置、人员培训、业务指导、质量抽查、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活动,向调查对象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使其充分认识到依法统计的重要性,违法统计的危害性,以及统计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全市统计普法宣传骨干库,健全全员参与的普法宣传机制,形成市县统计局牵头负责、各专业分工落实的“纵横贯通、全员参与”的普法宣传格局。五是积极拓宽统计法治宣传深度和广度。利用“12.4”、“12.8”法治宣传日在人群活动集中地开展统计法律咨询活动,利用统计开放日、“七人普”大型统计调查等积极推进统计法“六进”活动。在汉中发布微信公众号对汉中市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以图文并茂形式进行宣传,为人民群众了解人口普查知识和国家人口普查相关政策提供了便利,消除了调查对象存在的顾虑,提高了普查配合度。同时以市局网站为主阵地,充分利用天汉先锋、陕西凤凰网等媒体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构建了全媒体、全方位、全覆盖的立体化普法工作格局,使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为全市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统计监督,积极推进依法治统。一是强化调研指导。局领导带队深入11县区和企业深入开展调研,与发改、工信、农业、商务、电信等多个部门座谈交流,讲解统计方法制度和宣讲法律法规知识。各县区利用复工复产调查、企业走访调研,深入开展“百千干部包联百千企业”活动,“一对一”进行统计业务培训指导,现场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建立规范的统计台账,着力解决原始资料不全、报表数据填写不规范等问题,为调查对象严格执行统计方法制度、规范填报统计数据、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强化诚信建设。组织全市统计系统283名工作人员和全市“五上”企业开展诚信统计书面“双承诺”活动,对2019年评选的10家统计诚信企业进行通报表彰。向中国信用平台推送24条“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4条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和10条企业红名单信息,在政府网站公示了全市统计执法人员信息。三是强化数据核查。严格执行《汉中市统计数据评估办法》,坚持每季度召开数据评估会议,按程序进行评估审定。把开展国家统计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作为聚焦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入库单位实地核查、联网直报数据跟踪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退库处理。按照全省统计工作部署,对省统计局随机抽查的城固县、宁强县、镇巴县240户企业(项目)进行了全面核查统计数据质量。四是开展自查自纠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统计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明确党委政府、政府部门及统计机构的自查自纠重点内容,及时制定印发工作方案,逐一梳理制定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五是配强执法力量。组织全市统计系统业务骨干参加全省统计执法证及资格培训考试,通过人数位于全省第二,解决了个别县区统计局执法证“零持有”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全市统计执法力量。六是组织执法培训。开展全市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会,对执法技巧、数据核查方法、执法检查程序、文书制作以及案卷整理标准等进行了重点培训,为我市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化奠定了基础。七是严查统计违法案件。根据省统计局统一安排部署,市局组织开展了“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现场核查55家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同时,与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对3家企业统计台账建立情况进行了抽查;对1家有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给予警告并处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进一步营造了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方面,还存在个别调查对象原始资料不健全、统计台账缺失的现象;

二是在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方面,还存在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提高数据质量方式方法比较单一;

三是在纠正和查处统计造假问题方面,还存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能很好满足惩防统计造假工作的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举措,主动作为,创新统计法治工作方式,开创新时代汉中统计法治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汉中“三市”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



汉中市统计局    

2021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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