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汉中市司法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从重处罚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及《陕西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我局编制了统计行政执法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从重处罚清单等“四张清单”,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日至11月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四张清单”持有异议,请向市统计局反映。
联系人:任怡辉 联系电话:0916-2639359
汉中市统计局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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