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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12-25 15:09
来源: 汉中市统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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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汉中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统计局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对统计法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成效显著。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

全市上下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密切结合工作实际,把其主要精神和核心要义通过多种学习渠道传达到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镇(街道)所有副科级以上负责人和公职人员。一是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市本级及11县(区)全覆盖在党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政府常务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党校干部培训专题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课程,派人赴各县(区)党校宣讲,进一步夯实新任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意识。三是统计机构领导班子集中学。市、县区统计局领导班子通过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专题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将本单位学习引向深入。四是统计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学。印发《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的通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纳入集中宣传内容,通过党支部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业务培训会等组织传达学习、交流研讨不断深化广大统计人员对防惩治统计造假作假重要性的认识。五是与警示教育融合学。开展统计违法典型警示教育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的核心要义融入其中,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切实增强统计人员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六是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步学。市统计局党支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方案,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部署同安排,引导广大统计人员紧盯防惩治统计造假作假目标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任务举措,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为精准有效服务汉中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二)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在市委常委会第9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第6次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央《监督意见》、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党校县级干部培训及中青班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纳入必修课,各县(区)也积极将此纳入本级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治统的法治思维。二是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严格按照《汉中市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夯实责任,从领导干部到工作人员层层压紧压实。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实施方案》,从五个方面细化27条主要任务,要求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切实提升统计能力和水平,严肃惩治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印发《汉中市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协作配合、结果运用等协作机制。固化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协作配合机制,2022年市统计局向六届市委两轮巡察组通报反馈市直18个部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统计监督职能有效发挥。三是严格落实统计违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统计违法案件由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县级干部为成员。统计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由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体审议,形成统计行政处罚决定。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全市统计系统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局要求,定期向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报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汉中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对统计执法启动、调查、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六是严格落实严重统计失信企业、统计从业人员公示制度。在汉中市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和统计从业人员失信信息公示平台上,对失信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依法公示,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加强统计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统计氛围。一是及早谋划全年法治宣传工作。印发《2022年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计划》,结合“八五”普法,从15个方面对全市统计系统2022年进一步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强化统计法治意识提出明确要求。二是认真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学习贯彻,并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情况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全市学法用法考试,通过听课、练习、测试,有效提升统计干部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三是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各级党校。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培训课程。1117日,受市委党校邀请,市统计局党组成员、调查中心主任梅磊同志对2022年秋季全市新任县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共计130余人进行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今年,还派员赴汉台区、佛坪县等县(区)委党校开展了统计法治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全市统计普法宣传骨干库,健全全员参与的普法宣传机制,形成市县统计局牵头负责、各专业分工落实的“纵横贯通、全员参与”的普法宣传格局。五是把统计法治宣传融于统计工作各个环节。通过专业会议、报表布置、人员培训、业务指导、质量抽查、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活动,向调查对象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使其充分认识到依法统计的重要性,违法统计的危害性,以及统计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六是加强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召开四次警示教育会议,发放《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案例汇编》200余册。同时,在局全体会议上专题学习全省统计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始终绷紧防惩统计造假这根弦,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七是拓宽统计法治宣传深度和广度。512日,在市政府召开的统计知识专题培训会上,对分管统计工作的县(区)长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辅导,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借助统计开放日、“12.4”、“12.8”等重点时间节点,成立普法宣传小分队赴街道小巷进行统计法律宣传,在人群活动集中地开展统计法律咨询活动,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使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八是加大诚信宣传力度。根据《汉中市统计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各县区统计局实地核实、初步审核、推荐申报,市统计局综合评估,评选出7家“2022年度汉中市统计诚信企业”,并予以通报表彰。

(三)增强统计监督实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一是配齐配强执法监督力量。调整市局统计执法监督科为局机关行政科室,增加1名工作人员。各县区统计局积极申请单设统计执法监督机构。目前,南郑区、镇巴县统计局已增设统计执法监督股。及时下发通知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27人备考统计执法证,组织开展统计执法证考试知识培训,保证考试通过率,确保每个县区持证不少于2人。二是着力提升执法检查业务能力和水平。召开2次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实务培训会,组织执法骨干培训120人次。通过业务培训、实战带教等方式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选派8名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持证人员加入“陕西省统计执法监督骨干库”。三是全面开展入退库执法检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全市企业入库退库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全面检查入退库单位275家,项目55个,对核查中发现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依规及时予以清退。四是全面摸排规范在库单位。工业领域,对全市在库的一套表规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仔细摸排梳理,深入企业走访调研,认真核实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工业总产值情况;服务业领域,召开全市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暨省统计局执法检查服务业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核实力度切实提高服务业企业单位数据质量的通知》,对82户在库企业逐一认真核实;其他专业也采取多形式摸清企业真实情况,进一步净化在库单位。五是严查统计违法行为。全面清查2017年以来行政处罚案件处理情况,及时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对159家企业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8家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切实加大统计违法行为追责问责力度,充分发挥法律威慑作用。

(四)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各项专项工作顺利完成。一是认真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721日,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暨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暨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8月初,汉中市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印发《汉中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第10统计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列出问题、任务、责任、措施四张清单,形成4大方面24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和整改期限,夯实整改工作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市各级各部门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确保国家统计执法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在我市取得实效。统计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落实方案列出的问题,通过立行立改、即知即改、扎实整改,督察反馈的4大方面13项具体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二是认真做好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624日,召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传达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专项纠治工作。及时成立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全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任务。随后,11个县区统计局及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也制定了专项纠治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全市紧紧围绕4项必查内容,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多管齐下分三个阶段进行自查自纠。对已完成整改的,巩固深化纠治成效,防止问题反复;对尚未全面纠治到位的,紧盯时间节点,加强督促和检查,确保尽快纠治到位;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的,在常态化抓好贯彻落实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深化纠治成效。三是认真做好省统计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916日,成立了汉中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印发《贯彻落实陕西省统计局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列出问题、任务、责任、措施四张清单,形成4方面问题14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夯实整改工作责任。919日,召开省统计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安排部署了陕西省统计局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县区统计局对省统计执法检查反馈问题,全面对照检查,并举一反三,建立台账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具备条件的,不等不靠、立即解决;需要一定时间的,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做到整改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印发《汉中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有序开展清理。全市共清理出4份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全部给予纠正或废止,确保各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确保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所需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五是顺利完成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题调研。20221122日,在全市统计系统参加全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题调研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后,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印发《汉中市统计局关于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题调研工作实施方案》。市、县区统计局聚焦调研主要工作任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调研问卷、座谈会、视频会和书面报告等方式,认真总结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的情况,紧紧围绕统计体制机制、业务管理和方法制度以及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认真梳理研判和深刻剖析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及成因,提出合理化对策建议,顺利完成专题调研工作。

(五)坚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效明显。依法行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统的关键和着力点。一是扛起主体责任,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我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与统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每季度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二是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行使受监督”,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在局域网站及时公布。三是推行“三项制度”,为法治建设提供有效抓手。通过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大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使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统计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四是严格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全市统计系统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规则,遵守统计职业道德,落实各项统计工作部署,加强统计数据真实性管控,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干扰统计数据真实性行为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方面,还存在个别调查对象的原始资料、财务制度不健全,统计台账缺失的现象;

二是在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方面,还存在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提高数据质量方式方法比较单一的问题;

三是在查处统计造假作假方面,还存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能很好满足防惩统计造假工作需要的情况。

三、2023年工作部署

2023年,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持续抓好统计法治工作,以坚决的态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是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法治意识。二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三是加强统计诚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统计诚信企业评选活动,进一步完善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制度。四是推行以案释法制度,用典型违法案例进一步规范统计干部和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行为。五是扎实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相关准备工作。

汉中市统计局 

202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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