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清单第一项:负责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
具体事项:制定调查方案,对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地点以及调查方法的科学设置进行认真分析,确保调查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认真组织实施,深入全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社区和部分镇办开展调查,全面了解市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和参与度情况;及时形成报告,录入、审核、汇总调查数据,形成《汉中市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参与度调查报告》。
责任清单第二项:将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的统计,做好相关统计咨询服务工作。
具体事项:将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配合做好能源消耗、碳排放等统计数据咨询和服务。
责任清单第三项:负责将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并定期公布。
具体事项:收集、汇总、整理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统计数据,通过《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定期发布。
责任清单第四项:牵头负责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具体事项: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汇总整理有关统计数据,开展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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