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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汉中市统计局2016年决算公开
索  引  号: 610700000-/2020017925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01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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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汉中市统计局2016年决算公开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全市统计工作;拟订全市统计发展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负责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二)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严格按照中、省统计方案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监管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批发零售业和其他服务业等国民经济三大产业相关行业常规统计,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文化、科技、人口、价格、劳动力、投入产出、重点示范镇、城乡居民收入、非公有制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相关领域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数据。 

  (五)组织开展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普查资料,负责普查数据对外发布。 

  (六)组织指导全市各县区、相关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整理相关统计数据,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统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组织指导全市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负责统计业务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九)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监管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和调查单位入库申报建设工作。 

  (十)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常规调查、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三、单位基本情况 

  2016年市统计局行政编制19人,实有在职人员18人。局直属副县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编制人数18名,实有在职人员17人,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未设立账户,由局机关统一核算。 

  四、2016年汉中市统计局(含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决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情况:2016年年初结余经费47.63万元,本年收入合计470.6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417.5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07.56万元(行政运行397.8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其他支出6.72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年末结余100.6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6年支出410.8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00.84万元(人员经费323.80万元、公用经费77.04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支出400.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48.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4.97万元。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会议费7.5万元,与上年持平,培训费0.87万元 ,同比减少6.53万元。 

  (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五、附表如下 

 

 

 

 

 

   

   

 

   

 

    

主办单位:汉中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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