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领导全市统计工作;拟订全市统计发展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负责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2.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严格按照中、省统计方案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监管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批发零售业和其他服务业等国民经济三大产业相关行业常规统计,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数据。
4.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文化、科技、人口、价格、劳动力、投入产出、重点示范镇、非公有制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相关领域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数据。
5.组织开展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普查资料,负责普查数据对外发布。
6.组织指导全市各县区、相关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整理相关统计数据,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统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组织指导全市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负责统计业务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9.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监管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和调查单位入库申报建设工作。
10.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统计范围实现新拓展。一是扎实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5000万及以上投资项目财务支出法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二是积极跟进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改革,测算并修订了2014-2016年的含研发支出GDP历史数据。三是加快“三新”统计实践步伐,扎实开展农业“三新”统计专题调研,组织“三新”企业代表实地观摩交流,图文并茂介绍“三新”经济内涵和“三新”统计的重要意义,高质量完成了“三新”领域各项调查工作任务。四是开展服务业营改增情况专题调研,强化规上服务业重点指标的审核,持续抓好规上服务业月度统计工作。五是加强商贸流通领域效益情况监测,组织开展实体零售企业创新转型情况专题调研,对全市限额以上贸易企业(个体户)进行了拉网式排查。
2.数据质量有了新提升。一是突出抓好“四上”企业入库。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壮大“四上”企业工作的通知》,召开“四上”企业培育推进会议,组织开展建筑企业纳规入统专题培训,及时通报县区入库情况,配合市政府督查室进行专项督查,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新纳规入统“四上”企业235户、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94户,是去年同期的2.5倍。二是不断加强常规统计。建立专业工作考核机制,强化数据审核查询,以国民经济核算为龙头的第一、二、三产业常规统计月报、季报表全面完成,客观、真实、及时地反映了全市经济发展成果。三是统筹推进专项调查。精心组织区域投资环境评价、实体零售企业创新转型、电子商务政策落实情况和促进效应等新增问卷调查工作,全省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在我市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农业倍增”工程、农业园区、成本费用、文化产业、妇儿两规、交通邮电、物价指数、战略性新兴产业、非公有制经济、县域经济等专项调查监测任务。四是精心组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入户登记、快速汇总、PDA数据上传及审核验收等阶段工作任务,多项数据审核措施在全省推广应用,顺利通过了全省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组的验收,市统计局荣获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国家级先进集体。五是主动做好部门对接。联合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主动与工信、商务、住建、交通等10余个行业主管部门沟通交流,上门提供技术服务,进一步形成了统计工作合力。
3.依法治统开创新局面。成立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印发《汉中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汉中市统计系统“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对执法骨干进行了集中培训和考试。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组建五个执法检查小组,对16家单位开展了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印发《汉中市全面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工作方案》,开展学习《条例》专题辅导,在天汉先锋、汉中发布、陕西凤凰网等媒体上发布《一图解读统计法实施条例》;邀请局法律顾问为部门、媒体、企业、市民、高校学生和基层统计人员代表讲依法统计专题课,有力增强了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进一步营造了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4.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一是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抓思想引领、提升政治站位,抓组织领导、提升责任意识,抓政策培训、提升帮扶能力,抓力量配备、提升工作水平,抓督促考核、提升落实效力,帮扶村脱贫攻坚工作在各级督导检查中受到一致好评。二是扎实开展城市综合创建,制定“五合一”实施方案,开设健康知识专栏,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精心组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满意度调查,形成3份高质量调查报告,为城市综合创建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坚持执行局机关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在市政府开展的月度机关综合量化考评中,我局一直名列前茅。三是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包联的勉县周家山镇联丰村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主动深入新一轮包联单位城固县五堵镇五堵社区调研,制定包联工作方案、落实包抓责任、查看村容村貌、检查项目进展、捐赠建设物资,美丽乡村包联工作有序进展。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统计局局机关及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决算和所属参公事业单位普查中心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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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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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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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统计局本级(局机关及调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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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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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社会经济普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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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市统计局(含局机关、调查中心、普查中心)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16名,公勤编制3名,参公事业编制30名;实有人员46人,其中行政16人、公勤3人、参公事业2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度收入合计682.1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60.27万元,减少8.1%,本年支出合计673.08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57.37万元,减少7.85%。收入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第二季度退休人员生活费由养老机关统发,财政不再收支。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全年收入合计68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3.9万元,占总收入的95.87%;其他收入28.2万元,占总收入的4.13%,为上级部门拨付工作经费。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67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98万元,是为了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统计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 82.16%;项目支出120.10万元,为完成普查专项任务支出经费,占总支出的 17.84%。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653.9万元,较上年减少16.47万元,减少2.45%,财政拨款支出650.71万元,同比较上年同期减少70.02万元,减少9.71%,收入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第二季度退休人员生活费由养老机关统发,财政不再收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0.71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2010501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435.02万元,(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215.6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535.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5.56万元,公用经费110.0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02万元,较上年减少0.28万元,减少3.8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原因是2016年及2017年本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公务接待费3.32万元,同比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减少 0.5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全系统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使费用在总量上减少,单位全年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20次、99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1万元,同此较上年减少0.26万元,减少 6.5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规范支出行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办法,使费用在总量上减少。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培训费支出5.32万元,同比较上年减少13.85万元,减少72.2%,主要原因2016年为农业普查登记入户关键年份,大量新增培训工作费用较高。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会议费支出合计9.23万元,较上年减少1.6万元,减少14.8%。主要原因2017年充分利用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其他资金1.6万元补充会议经费,会议费合计同比上年持平。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7.6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10.05万元,同比较上年同期增加18.28万元,增长19.93%,主要原因2017年按照上级要求,市级配套县区56.5万元专项农业普查 “两员津贴”经费,按照决算工作要求,该项县区支出部分纳入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科目,导致经费较上年有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7.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周期性普查项目包括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三项。人口普查、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0、7的年份实施,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逢3、8的年份实施。
附件:汉中市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