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 | 2020年05月21日 14:35 | |
| 来 源: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
| 内容概述: | |||
按照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经济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采取三措施,圆满完成了互联网经济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一是周密部署,保证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省局下达通知要求,市局认真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互联网经济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规定了核查方法和内容,明确了核查步骤及上报时间,保证了核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严格要求,确保核查有根有据。在企业核查过程中,实地深入企业,核查人员对《2017年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数据核查记录表》、《2018年2季度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数据核查记录表》进行认真仔细核查,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确保核查内容有根有据。
三是加强指导,力争数据真实可靠。市、县两级在核查过程中,通过座谈交流,仔细核查企业的信息化年报、财务报表、统计台账等基层统计工作,对企业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现场指导。要求各企业增强对统计法的认识,认真履行统计法律义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客观。(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