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情况以及统计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追究等情况,更好地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国家统计局决定继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
2021年的《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方案》(以下简称《调查方案》)是对2020年调查方案的修订和完善,包括对第一季度的调查时间进行了调整,对个别调查指标解释进行了明确,对部分调查指标审核关系进行了细化。此次调查在联网直报平台的登录及操作方式,与2020年开展的调查一致。
根据省统计局工作要求,现将《调查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执行调查方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联系人:谢爱国
电话:0916-2639359
汉中市统计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