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特制定《汉中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市统计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本局的机构设置和基本职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工作动态,统计分析,网上办事,以及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统计公报、统计年报、月度数据)等。
(二)公开形式
1、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主要采取在网上公开的方式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汉中市统计局”网上查阅相关信息,网址为http://tjj.hanzhong.gov.cn/。
2、政务新媒体“汉中统计”微信公众号。
(三)公开时限
各类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统计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负责对信息进行加工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汉中市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市政府2号楼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9162626866,传真:09162626866;
通信地址: 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65号;
邮编:723000
(二)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须填写《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局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汉中市统计局”网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内容,本局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汉中市统计局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网上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提交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本局一般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尽可能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为提高办事效率,建议申请人“一事一申请,一题一申请”。